(2006—2010)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制定2006年至201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意见。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建设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新农村是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系统工程。其内涵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速农村基层民主进程,实现村民当家作主。实施这一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新形势下进行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建设新农村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当前,我市农村与城区、农民与市民经济收入和社会生活存在着较大差距,并且还在不断拉大。农业不发达,农村不繁荣,农民不富裕,消费不活跃,严重影响了内需拉动。建设新农村,加速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将会有效刺激农村消费增长,为二三产业发展增大市场空间,从而完善经济循环链条,拉动经济持续发展。同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整体上拉近城乡差距,有利于社会和谐安定。 建设新农村是实现城乡同步互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关键环节。农村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大份额,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重点、难点和关键都在农村。当前,全市农村不仅经济实力不强,产业结构不优、农民收入不高,而且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事业发展都很薄弱。因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最艰巨、最繁重、最紧迫的任务在农村。只有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加快新农村建设,才能尽快缩小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有效推进全市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伟大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产业发展要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要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要倡导新风尚、乡村面貌要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要健全新机制的“五新”为内容,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方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2、发展目标 经济建设:到2010年,地方生产总值达到350亿元,年均增长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8亿元,年均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250亿元,年均增长20.1%;农业总产值120亿元,年均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400元,力争实现1万元。 社会事业:到2010年,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逐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农业信息入户率达到95%;行政村有线电视和无线广播联网率达到90%;计划生育率达到99%。 村屯整治:到2010年,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居民全部使用卫生、安全饮用水;在“村村通油路”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屯屯通油路”、“村村通客车”的目标;农民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危房险房能够得到解决;村村建有办公用房和村级农民综合活动室,基本解决“脏、乱、差、散”问题;首批示范村初步实现庭院洁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 生态环境: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0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主要河流达到集生态和减灾于一体的生态河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45%;小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30%,有10%农户使用沼气、生物质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民主管理:到2010年,建立村级班子经济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村“五个好”党支部达到90%以上;村民评议村干部工作和报酬达到90%;村务、财务公开率达到100%;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达到100%;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个以上。 3、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立足长远,进行系统规划。按照节约用地、适度超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强产业、体现文化内涵、融入现代文明的要求,以乡、村为单位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二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扩大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增加市本级财政投入份额,加大部门专项资金倾斜比例;以政府资金投入的扩增效应,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并要充分发挥农民投工投劳、自主建设、自主管理、自主经营的主体作用。 三是优化产业,全面发展。要把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统筹兼顾,全面发展。以现代农业、新型工业为主攻方向,培植壮大优势产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是尊重民意,注重实效。切实尊重农民选择,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盲目攀比,力戒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尽快使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实惠,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五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要根据乡镇、村屯自然环境、社会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生活习俗、不同产业构成、不同富裕程度,选择新农村建设示范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分层次、分类别加以指导,推动整体工作的开展。 4、实施步骤 按五年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2006年—2007年为启动示范阶段。编制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意见》和《任务指标分解》,首批启动28个示范村试点;到2007年,再启动28个示范村建设,首批收到明显成效; 2008年—201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从2008年起,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整体的分类指导作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全市力争有50%以上的村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 大力倡导和积极开展“四在村庄”活动,即经济建设在村庄富裕农民,环境建设在村庄整洁村容,文化建设在村庄净化村风,民主管理在村庄规范村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1、调优产业新格局。要围绕国际市场、国际标准和国际规则,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壮大四大支柱产业,完善区域发展功能,培育和建设“四纵二横”(四纵:哈大铁路,高速公路,202国道,环渤海沿线。二横:永青公路、城八公路)经济板块与“农家两个一”(两个一:平均每户有一个外出务工人员、有一个稳定增收项目)增收工程。建设哈大铁路优质水果带,重点发展果品、花边、石材加工和温泉度假旅游业;培育高速公路以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为特色的农业产业带,突出发展电子、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业;营造202国道优良种子、种苗、种禽、种畜繁育推广带,规模发展畜禽标准化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和创汇农业;营建环渤海以养殖、渔港和旅游度假为特色的海洋经济带,集约发展海水增养殖业;建设永青公路水果产业带,积极发展水果加工、冶金铸造业;发育城八公路精品农业、良种农业带,大力发展建材和轴承制造业。 加快落实《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五年内,新栽植名特优果树10万亩,发展设施农业10万亩,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300处。做强做优支柱产业,实施效益倍增计划。畜产品产量达到40万吨,加工量30万吨,畜牧产值达到45亿元;水果栽培面积达到60万亩,产量50万吨,优质品率达到80%;设施果菜生产面积20万亩,产量达到80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35万吨,加工量25万吨,产值达到40亿元。保持粮食生产能力,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以上。 加快建设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要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促进名牌农业建设。加快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体系建设,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加大兽药专项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安全监测,适时实行市场准入。 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体系。培育国家、省、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群,兴建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企业群,建设现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群,扶持发展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大户为纽带的农产品产销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通过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所构成的“四位一体”,把千家万户农民的小生产有序地带入产业化链条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加快发展农村工业化体系。重点发展西郊工业园区、祝华工业园区、松木岛化工产业基地;积极培植炮台、老虎屯、复州城、永宁、太阳、谢屯、李店、赵屯、松树、许屯、岗店、李官、三台、驼山、仙浴湾、杨家等乡镇工业区,努力引进大型工业产业项目;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尽快形成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增长极。要以主导产业为核心,依托工业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加快小城镇发展。要加快形成以复州城为次中心,以炮台、老虎屯、核电站生活区和老建制镇等为区域中心的城镇体系,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推进工业强镇兴村,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2、建设村屯新面貌。加强村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营建农民居住优美环境,促进村屯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 一要科学规划。村屯规划要兼顾自然环境,突出乡村特点和地方特色。园区和乡镇驻地村要以建设新型社区和公寓化民宅为目标,引导农民由分散居住向适度聚居发展;近郊村规模较小的村屯要通过土地折抵异地腾迁办法,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聚;远郊村可以按照农民自愿、规模适度、合理聚集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逐步撤并小型村、缩减自然屯、搬迁偏远户;人文景观奇特和自然风光秀美的村屯,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度假村;沿海要兴建一批体现渔民生活特点的现代化新渔村;深山、河畔、水库周边以及生存条件极差的村民,要实行移民搬迁,集中建成较高标准的现代新村,形成梯次合理的村庄布局。 二要强化整治。积极开展村庄整治试点工作,以村庄整村整治为重点,建设面向村庄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从实际出发,选择一批试点村先行整治,并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示范引导,因地制宜,扎实稳步推进。实施以“六项整治”和“八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活动。“六项整治”分别是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房屋院墙、整治畜禽圈舍、整治柴草堆垛、整治水塘水坑、整治闲置空地;“八项建设”分别是实现道路硬化、院落街巷整齐、统一供水设施、修建排水设施、安装采暖燃气、清洁农家厕所、集中填埋垃圾、建设村民文化活动室或娱乐活动广场等。 3、培养塑造新农民。强化农民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创业能力,倡导新风尚,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一要加快农村基础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化,改善义务教育的教学条件,加大教育补贴,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支付,确保义务教育计划顺利实施。对农村中小学生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免除学生学费、课本费等费用,要减免或补助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寄宿生活费用,力争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强做优农村职业教育,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职校建设力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要建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机制。以培养带头人队伍、技术员队伍、企业家队伍、骨干农民队伍、能工巧匠队伍为重点,采取多层次、多层面、多渠道相结合的办法,培养农村乡土人才队伍。每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绿色证书、青年农民和农村巾帼培训工程,每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规范和完善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对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农民,经考核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享有同等待遇。 三要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抓好22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每年培训农民5000人。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争取在现有转移15万劳动力基础上,再转移5万人,农村非农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达到60%以上。同时要加强市场观念、经营意识方面培训,提升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 四要推进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以“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引领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塑造新农民,培育文明淳朴的乡风民俗。以文明小城镇、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和“学习在家庭、科技在家庭、富裕在家庭、和谐在家庭的“四在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开展“现代观念、先进文化、致富信息、文明习惯、村规民约”进家庭活动,普及法律知识、科学知识和社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自觉接受现代文明,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改革殡葬。积极开展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实施全民健身运动进村入户工程,提高农民身体素质。 4、实现生活新提高。逐步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深层次矛盾,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要加快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农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日常经费投入,努力解决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问题。到2010年,力争乡镇卫生院及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要深化乡镇医院内部人事改革,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加强偏远村屯卫生所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做到小病不出村。不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农民住院医疗费补助比例。组织城镇医疗机构支持农村,鼓励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在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基础上,启动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工程。 二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并逐步实现城乡同一标准。要完善以农村低保制度为主体,以住房、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政策为辅助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整合资源,把农村26所敬老院改建成为19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要启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帮助农村特困群众改造危房1000套;要实施农村救助超市建设工程,在所有乡镇建立救助超市,推行救助款物发放卡制度。要实施贫困群众配置彩电工程,为农村困难家庭配置彩电,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 三要加大低收入乡镇帮扶力度。城乡扶贫对口帮要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快整村脱贫推进战略,逐年增加对口帮单位,把扶贫工作着力点沉到村,落到户,尽快改变落后面貌,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同时,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便民连锁化“农家店”和“农资店”等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乡、村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2%。 5、健全管理新机制。实行村党支部领导、村代会作主、村委会办事管理机制,有序推进村民自治,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一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优势互补、便于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党支部,依靠政策引导与协会组织化优势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转变作风,扎实服务,增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作用,大力实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促进计划”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 二要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建设。深入开展村民“双评”(工作、报酬)活动,把“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启动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改造工程,改善办公条件。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开展村务、财务公开的民主管理活动,全面实行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有条件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民主选举的原则,在村民代表议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农民自治组织,保障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努力形成农民自我管理、自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要选好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努力选拔有本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能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尤其是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通过外部引进、内部选拔、机关下派等方法,注重从农村高中和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优秀外出务工经商回乡人员等人才中选拔,村与村之间交流,从乡镇机关干部中下派等多种方式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实施递进培养工程,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四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目标、新任务,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服务观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措施 1、增加财政投入,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要把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略落到实处。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尤其是在“多予”上下功夫,对农村实施倾斜投入。要尽快调整财政分配格局,特别要调整好财政建设资金投向和结构。确保“三个高于”的落实,即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比重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资金要高于上年;要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在扶持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发展的基础上,逐年提高社会事业资金投入幅度;要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切入点,将工作内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重点转向农村。发挥财政投入的扩增效应,改革财政的投入方式。在专项拨款、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投入形式的基础上,可针对公共建设的特点,采取实物投入,并吸引社会资金跟进参与。市财政要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要合理确定市乡两级财政的投资规模,要在每年财政预算收入增长部分中,拿出30%用于新农村建设。 2、推进科技创新,提升新农村建设的科技含量。把农业科技人员“帮着农民算,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围着农民转”下乡挂牌服务活动作为重点。大力培育农民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强化农技推广部门的公益性职能,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有偿服务。要围绕畜牧、蔬菜、水果、水产等四大支柱产业,在农业生物、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控制、食品安全保障、节水灌溉、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先进种养技术和农业标准化体系等领域实现创新和突破。同时,要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改水、改厕等先进实用技术与管理措施的科研和推广,搞好新材料、新技术、节能型农民住宅等建设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要激励农业科技人员以及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科技工作者到农村第一线开展服务。尽快实行“三员进村”,即每个村都要配备农业技术员、动物疫病防疫员和林业防护员。要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出台相应管理政策,吸引大批外地专业人才,参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环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领域,改革投资体制,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小型水利设施等方面,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在村庄民宅集中进行公寓化改造过程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内外资的进入,可以将置换的土地作为投资回报;在发展二三产业过程中,可以采取股份合作项目公司的模式进行运作,农民可以将承包土地作为股份参与分配。对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部门要给予注册登记,确定其法人地位,并享受社团法人的优惠待遇。凡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收费,在市本级事权范围内,行政性收费全部免收,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要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制度,按照安置失地农民的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问题。要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渐扩大覆盖范围。要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使耕地向种田大户或专业组织集中,促进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把农民工就业纳入公共服务范围,要建立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切实加强领导,开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要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性。这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共同责任。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社会各界一定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 建立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组建市建设新农村领导小组,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涉及新农村建设内容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精神文明办、发改局、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经发局、建设局、环保局、农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交通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爱卫办、贸发局、粮食局、人口和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经局、科技局、广电局、文体局、旅游局、供电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会、妇联、团市委、残联、科协、邮政局、网通公司、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供销联社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责任制,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并负责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和处理具体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建设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经济发展局。农村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本乡镇的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措施,落实建设新农村具体任务和指标。 建立建设新农村工作责任制。市直部门和乡镇办要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抓手。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各项任务要逐一细化,层层分解,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领导小组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市直部门和乡镇办工作的考核,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一把手”作为建设新农村第一负责人,必须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抓好规划、抓好落实,对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各项数据要认真核查,科学总结,决不允许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 积极营造建设新农村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建设新农村涉及方方面面,市直各部门和乡镇办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携手共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业务特点及上级要求,创造性地确定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乡镇办要制定本乡镇办《建设新农村实施意见和办法》,努力做到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尊重民意、注重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